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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TO稀土争端:美日欧诉中国稀土出口政策
  • 起始: 2009年贸易战"横行"之际,美国和欧盟就在WTO框架内向中国提出贸易争端请求,指责中方对土、焦炭、萤石、金属硅、碳化、黄磷和等9种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额、出口关税、价格以及数量控制,违反中国2001年加入WTO时的承诺,造成世界其他国家在钢材、铝材及其他化学制品的生产和出口中处于劣势地位。2012年1月30日,WTO作出裁决:中国对多种工业原材料实施出口税和配额违背了WTO规则,并驳回了中国基于环境保护或供应短缺就初步裁定提出的上诉请求。这让欧美国家雀跃,更让业界对中国的稀土政策担心,因为在该领域中国同样采取配额制。
  • 2012年3月1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白宫发表讲话,宣布将向WTO提出一项针对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的贸易诉讼,欧盟和日本将一起上诉。奥巴马说,中国限制稀土出口,对美国高科技制造业造成不公平竞争,中国的做法违反了其所承诺遵守的贸易规则。当天,欧盟委员会也宣布将联合美国、日本就中国限制出口包括稀土、等在内的17种原材料向WTO提起诉讼。
  • 协商失败:根据WTO规定,各国政府在请求WTO专家组解决争端前,必须先自行协商60天。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一位专家透露,2012年4月26日,欧美日就此事在日内瓦世贸组织总部试图通过与中国进行正式磋商来进行协商,"但是没有协商成功。"据该专家介绍,欧美日要求中国取消稀土出口配额和关税政策,但是中国不会同意。目前中国的政策对于保护国内资源和环境有很大的帮助。过去几十年,因为大量出口稀土,中国稀土资源占全球的比例大幅下降,环境也遭到了巨大破坏。
  • 法律诉讼:由于中国与欧美日在60天协商期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稀土之战由协商进入法律诉讼阶段。2012年6月27日,欧盟要求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一个争端解决专家小组,以解决有关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的争端。同一天,美国和日本也向WTO提出了类似要求。美国贸易代表柯克(Ron Kirk)表示,美国于6月27日已提请WTO成立争端解决专家组,就中国对稀土、钨、钼等原材料实施出口限制作出裁决。7月10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召开特别会议,不过中国拒绝了设立专家组的请求。两周之后,争端解决机制再次召开会议,根据相关规则,中国的反对只能使用一次,专家组由此正式设立。7月23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召开会议,正式接受美国、欧盟、日本的请求,决定成立专家组,专门针对我国稀土、钨、钼三种原材料出口限制一事进行调查。由此,对立双方的稀土争端进入实质阶段,争执不下的结果只能是由世贸组织来进行评判。
  • 初裁对中国不利:2013年10月26日,日本《产业新闻》报道称,在美国、欧盟和日本联合起诉中国“不当限制稀土出口”的问题上,WTO争端机构汇总的“中期报告大体认定日美欧的诉求合理”,并劝告“中国纠正不当行为”。“11月下旬将出台最终报告,估计不会推翻这次判断,日美欧可能在此问题上胜诉。”
  • 诉讼焦点:中方认为对稀土等原材料的出口进行部分限制,主要是为了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实现稀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而欧美日等国则认为,中国的出口限制政策违反了世贸组织的规则和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相关义务,目的在于保护国内产业,影响了国际市场的正常竞争。
  • 商务部曾多次表示,关于稀土问题,中方政策目标是为了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无意通过扭曲贸易的方式保护国内产业。中方一贯尊重世贸规则,积极履行世贸承诺。
  • 在2001年,我国政府未对稀土矿产资源引起足够重视,所以在加入世贸组织时所承诺的产品出口管制名单中,没有稀土这一项。按《中国加入议定书》协定,中国应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除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附件列举了84种指定税率的产品。其中,稀土税率约为10%。这应是稀土关税的最高征收标准,但例外情况除外。所以,此次诉讼失败的话,不仅稀土出口税率会有所下调甚至取消,而且出口配额政策也将面临调整。
  • 中国作为全球稀土资源产量和出口第一的国家,过去一直以全球23%的稀土储量供应全球90%以上的需求,稀土资源被大量开采和出口到国外,同时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稀土出口价格都是低廉“白菜价”。自2008年以来,中国开始为保护稀土资源而对稀土生产加强管理,其中就包括实行出口配额管理制度。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又新出台了更为严格的稀土出口配额制度,这对保护自然资源、减少环境破坏和保护不可再生的稀土资源非常必要。
  • 对策:WTO规则不支持成员国限制出口数量和设置高关税的行为,但允许成员国通过出口资质来管理出口。我国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可以遏制稀土乱采乱挖,有效管理稀土出口。今年以来,我国整顿稀土乱采乱挖力度空间,许多非法买卖的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目的也是对WTO稀土诉讼可能的败诉结果未雨绸缪。中国有色协会副会长王琴华建议,对轻重稀土分类管理;发挥生产指令性计划的市场作用;建立稀土收储制度。分析人士表示,通过与WTO沟通后,我国可能先放开部分品种的出口,即对轻、重稀土出口实行差别化管理,比如对轻稀土的出口管理一定程度上放开,但对中重稀土则仍然实施保护性政策。
  • WTO裁决结果:2014年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WTO) 裁定,中国对"稀土"材料出口的限制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本次裁决是对美国、欧盟和日本提出的申诉的回应。它们认为,中国作为全球主要的稀土材料供应国,必须允许稀土材料自由出口。
  • 中国曾表示,限制稀土材料出口是出于环保考虑。WTO的裁决称,这不是限制出口的正当理由。
  • 此项裁决涉及17种稀土材料,包括用于电子和高科技产品的铥、镱、镥以及有着广泛工业用途的钨和钼。
  • 按照WTO上诉流程,我国有权利在60天之内提起上诉的,上诉机构大概会在三个月之内作出裁决。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表示,中方目前正在评估专家组裁决报告,并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后续工作。
  • 世贸组织(WTO)终裁稀土案中国败诉 中方表示遗憾
  • 日内瓦时间2014年8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简称稀土案)上诉机构报告。上诉机构维持此前WTO专家组关于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裁决。中方对此表示遗憾。
  • 除了认定措施不合规,世界贸易组织专家组同时确认了资源主权原则,认可中国以可持续发展方式行使自然资源主权的权利,赞同中国实施了资源综合保护政策,并对中国在资源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予以肯定。